关于举办第四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990am金沙登录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107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闽工院委[2015]65号)和学校党校《关于举办第四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闽工院委校〔2016〕2号)文件精神,为配合校党校举办好第四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教学效果,达到培训目的,现结合本院具体实际,将本期培训班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支部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并被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推荐、院党委审核批准,可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增强党性观念,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努力加入党组织。

三、培训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材、录像内容由学校党校统一提供。参考教材:《入党培训教材》,中共党史出版社。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于4月20日开班,5月12 日结束,共计24学时。培训主要利用课余和业余时间进行,采取辅导讲座、自学、网络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视频、社会实践等形式。

五、教学安排

课程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内容及考试安排具体见附件一

六、学校抽检

学校党校将于5月中旬从各分党校随机抽取5至10名学员进行抽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几点要求

1.望各党支部认真抓好落实,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以支部为单位设若干学习小组,每小组设组长一名。各小组组长协助做好培训班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本支部和小组学员的考勤和组织学习讨论、参观学习和社会实践等事宜,做好本小组学习讨论的记录,完成小组培训总结一篇。每小组培训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参观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

3.各支部从参加培训的学员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考试前收齐各小组学员学习过程心得体会一篇、读书笔记(原始记录本)、三位学员典型交流报告、小组培训总结一篇、考勤表等材料提交给班长;培训结束后收齐并及时向班长上交各小组两次自学记录<附照片>、小组实践活动报告<附照片>、小组讨论总结。

4.学员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闭卷考试成绩占总分的80%,学员的课堂表现、课堂纪律占总分的10%(由授课教师、班主任、各小组长给予评价),考勤情况占10%。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核不及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1)违反培训班纪律者(无特殊理由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活动的);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发展对象培训登记审查不合格者;

3)学员在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及各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或受到其他各种纪律处分者;

4)未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

5)其他影响发展的原因。

望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协助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第四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

2、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3、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学员建议名单汇总表

4、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优秀学员登记表

5、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优秀学员汇总表

6、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优秀党学习小组登记表

7、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优秀党学习小组汇总表

8、小组学习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