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990am金沙登录发布时间:2017-09-01浏览次数:153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社科评奖办〔2017〕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学科评审组设置、成果形式、评审标准、申报要求等

按照《关于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社科评奖办〔2017〕1号)(详见附件)要求执行。

二、申报办法和程序

1.预申报。各学院(部)科研秘书于9月11日上午报送电子版《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点申报成果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

2.报送材料。9月25日前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纸质《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一式11份、参评成果一式7份(其中原件2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匿名指成果中有关个人和单位信息均必须隐去)、《申报成果审核情况》和《申报清单》各一式1份集中统一报送科研处社科项目管理科,并以上材料电子版按申报人姓名建文件夹打包发送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所有申报成果须经学院(部)审核推荐(重点对所申报材料、申报人和参与者进行意识形态与学术常规方面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一份《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需部门领导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3.各学院(部)报送纸质《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参评成果》按《申报清单》顺序装袋打包。

4.本次申报因时间紧,材料报送后不再退回修改。请各申报人上交前务必认真检查是否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各学院(部)报送前需认真审核材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建平

电  话:2286 3807     邮   箱:skk@fjut.edu.cn。

  

附件:

20170901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科  研  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