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990am金沙登录发布时间:2017-08-09浏览次数:411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梳理本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科技项目和成果情况,及时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成果,其主要论文论著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出版二年以上(2015年6月30日之前发表或出版)。

2、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成果,其核心技术必须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二年以上(2015年6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

3、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成果,必须应用或实施二年以上(2015年6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

二、成果登记:各申报人应在2017年8月21日上午将报奖项目成果登记相关纸质(一份)和电子材料(详见附件1)报至我处成果科,学校将报送教育厅和科技厅办理成果登记并取得成果登记号。未取得成果登记号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项目公示:各申报人须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公示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发至我处成果科邮箱。学校将发至教育厅科技处,并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注意经过公示的主要内容不得再变更。

四、网上提交:各申报人须于2017年9月18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学校初审后提交教育厅审核。

五、材料报送:各申报人须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经教育厅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等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原件报送、一份科研处存档)送至我处成果科。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明华,电话:22863077,Email:cgk@fjut.edu.cn

  

附件:1.福建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2.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内容

      3.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7〕7号)

  

  

                                                     科 研 处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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